五常市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 2026-08-21
项目名称: 五常市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项目编号: BJCG260821410198820
招标公司: 五常市信访局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五常市信访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60821410198820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 五常市信访局
*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8-27 09:00:00
* 项目预算(元): 98000.00
* 联系人: 王鹤群
* 送货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黑龙江省五常市金山大街84号
*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 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 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五常市信访局
* 踏勘时间: 2026-08-24 09:00:00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视频会议终端
科达
SKY X330-4K30
台 1 否 是 是 1.要求设备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2.要求设备采用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3.要求终端核心芯片采用国产元器件,至少包括音视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视频输入输出芯片、音频输入输出芯片、可编程逻辑芯片、电源芯片、时钟芯片、专用安全芯片、内存存储芯片、闪存存储芯片等均采用国产器件。4.要求符合ITU-T H.320、H.323和IETF SIP、RTC通信标准,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5.要求符合H.264 BP、H.264 HP、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6.要求符合G.711A-law、G.711µ-law、G.722、G.729、G.719、G.728、G.722.1C 、MPEG-4 AAC-LD、MPEG-4 AAC-LC、Opus等音频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效果。7.要求符合4K30、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分辨率,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分辨率。8.要求设备支持≥3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至少含2个HDMI输入口)、≥2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支持≥6路音频输入接口,≥3路独立的音频输出接口;9.要求设备内置视频矩阵功能,可在终端控制系统上灵活配置任意视频输入和输出接口之间的对应关系。10.要求设备具备OLED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显示状态:启动、升级、休眠、网络异常、误码、温度异常、外设连接异常、风扇异常、IP地址以及号码11.终端支持叠加视频水印,可实现主流、辅流叠加水印,实现会议数据内容的盗摄溯源;支持H.235协议的音视频加密,支持AES256加密算法12.要求终端支持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保证信息安全自主可控。支持SM1、SM2、SM3、SM4等国密加密算法。13.要求设备生产厂商黑龙江办事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三年的服务承诺函。14.能够接入国家信访局视频调度指挥平台,与国家、省、市上级主管单位互联互通。15合同签订1日内完面供货。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 /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距离报价结束时间:
00小时 00分 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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