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2026-10-08
项目名称: 大庆油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招标公司: 大庆城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油气分离系统
项目地区:黑龙江 大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大庆城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在确定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大庆油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油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他拉哈镇六家子村附近,距离页岩油五号试验区约500米;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年处置能力50000吨油泥热解生产线配套建设预处理系统、油气分离系统、环保设施、储运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城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星宝;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办公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办公电话)
邮箱:27068615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城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