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 2024-04-28
项目名称: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公司: 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标的物: 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地区:黑龙江 牡丹江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 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绥芬河至满洲里公路东穆界至穆牡界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黑龙江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交通 [2022] 39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 来自国家投资 及 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 模 : 建设里程 44. 8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2 建设地点 : 路线起于国道绥满公路穆棱市与东宁市交界处( K68+380 ),终点于穆棱与牡丹江交界处( K113+148.026 ),二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2. 4 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名 称
工程勘察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等级
里程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S1
勘察设计
本项目初步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二级
44 .8 km
315.93
2. 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勘察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如下:
( 1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2 )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 7 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2. 6 质量 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
2. 7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 同时 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的 以下资质:
3.1.1 资质要求:
① 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近五年( 2017 年 6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 时间 为准)独立完成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项目主体工程 勘察初步 设计工作或施工图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 100 公里;
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项目指的是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 1 个二级公路及以上设计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或专业分项负责人, 2 个业绩按 1 个项目职务计算)的业绩 ;
3.1.4 投标人须 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5 投标人应进 入 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 的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 性的 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 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1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0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 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招标文件 0元/份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3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 11 日 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信封如需填报价请用 “/或0”代替。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 2022年 8 月 11 日 9时00分。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t=1531450543) 上发布。
10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t=1531450543) 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目标及勘察设计服务期;
8.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11 .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12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 标 人: 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 28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联 系 人: 鲁先生、赫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szzbdlgs@163.com
2022 年 7 月 20 日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五年( 201 7 年 6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主体工程 勘察初步 设计工作或施工图设计工作,累计公路里程不少于 100 公里。
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项目指的是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已建业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 进行投标。
注:信用评价等级应附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1 个二级公路及以上设计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或专业分项负责人, 2 个业绩按 1 个项目职务计算)的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6 款规定的年度,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 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5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8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 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经评审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多于五家(不含五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 投标人的评标价 的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2)经评审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五家(含五家)时,取所有有效 投标人的评标价 的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 1 )
技术建议书
45 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①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一般,得 6 .0- 7 . 0 分;
②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得 7 . 1 - 8 . 0 分 ;
③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较好 ,得 8.1 - 10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 分
① 认识及对策一般,得 6 .0- 7.0 分; ② 认识及对策较好,得 7.1 - 8.0 分; ③ 认识及对策明确,得 8.1 - 10 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 分
①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一般,得 6 .0- 7.0 分;
②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好,得 7.1 - 8.0 分;
③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完善,得 8.1 - 10 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① 程序严谨,措施一般,得 3.0-3.7分;
② 程序严谨,措施较好,得 3.8-4.4分;
③ 程序严谨,措施得力,得 4.5-5.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①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得 3.0-3.7分;
②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较好,得 3.8-4.4分;
③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完善,得 4.5-5.0分。
对本项目的建议
5分
① 对本项目没有建议,得 3.0-3.7; ② 对本项目建议可行性较好,得 3.8-4.4分;
③ 对本项目建议可行性强,得 4.5-5.0分。
2.2.4 ( 2 )
主要人员
20 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个二级公路及以上设计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或专业分项负责人,2个业绩按1个项目职务计算)的业绩 ,得 12 分;
② 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2 个二级公路及以上设计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或专业分项负责人, 2个业绩按1个类似项目职务计算)的业绩,得 16 分;
③ 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3 个二级公路及以上设计项目职务(项目负责人;如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或专 业分项负责人, 2个业绩按1个类似项目职务计算)的业绩,得 20 分。
注: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2.2.4 ( 3 )
评标价
10 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 评标价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者得满分 10 分,投标人的 评标价 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中间值按插入入法计算,扣完所占分值为止。
2.2.4 ( 4 )
业绩
20 分
类似项目业绩
2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12 分;
近五年( 201 7 年 6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的 二 级 及 以上公路项目主体工程 勘察初步 设计 或施工图设计, 累计里 程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 3 0 公里 里程业绩 ,加 2 分, 不足 30 公里不计分, 最多加 8 分。 (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履约信誉
5 分
信誉评价等级
5 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 3 分;
加分: 2021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0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 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 A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 2 分;
2021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0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 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 A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 1 分;
202 1 年度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和 2020 年度交通运输部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加 1 分;
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 5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