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8
项目名称: 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电力 [2020]378号)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核准文件延期及变更投资规模的复函》(黑发改电力函[2022]139号)核准,项目建设单位为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本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3×18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58MW 热水锅炉配2×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 .3 、 建设地点 :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北侧工业用地 。
2 .4 、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 初步设计 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及其 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 监检、 工程建设检测、 竣工验收 、 机组 72+24小时后半年内进行全厂性能试验 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和最终交付及 机组并 网手续等所有工作 , 满足国网电力公司并网前所有要求。
2 .5 、计划工期: 2022年 08 月 20 日 - 2024年 10 月 15 日, 计 788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 . 8、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为 55118.05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28.95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3756.39 万元 , 项目建设其它费用 732.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施工资质: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及 有 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 )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 具有 ① 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证企相符,且不在其他建设项目中兼任任何职务, 或 须提供 2022年0 4 月至 2022年 06 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或 ② 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 或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 须提供 2022年0 4 月至 2022年 06 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注:以上两种,任选其一)
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其中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或电力行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3. 3、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
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1 9 年 —202 1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2020 、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0、 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11、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 。下载时间为 20 2 2 年 07 月 18 日 00 时 00分至 20 2 2 年 07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08 月 09 日 0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前往踏勘,招标人于 202 2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分 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请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踏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授权书原件(法人除外)、踏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踏勘费用投标单位自理,车辆自备。招标人将对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出具 “踏勘现场证明”,此证明不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逾期或未按规定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集合地点:黑龙江省 七台河市 桃山区学府街 97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2 开标时间: 2022年 08 月 09 日 09时00分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
9.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七台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邱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 标 人: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桃山区学府街 97号
联 系 人: 陈 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02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3号109室
日 期: 20 22 年 07 月 15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