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信息公示
- 2023-04-27
项目名称: 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信息公示
招标公司: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信息公示
##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4-27 责任录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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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 )招标 信息公示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饶发改字〔 2022 〕 77 号、饶发改字〔 2022 〕 79 号、饶发改字〔 2022 〕 81 号、饶发改字〔 2022 〕 82 号、饶发改字〔 2022 〕 84 号、饶发改字〔 2022 〕 87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债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2023 年饶河县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EPC )
2.2 工程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3 最高投标限价: 50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75.91 万元(测绘 22.28 万元、初步设计 38.41 万元、施工图设计 115.22 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4824.09 万元。(本项目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决算价格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屋面防水及彩钢盖 64315m2 、改造屋面保温 64315m2 、外墙保温 113429.43m2 、外墙粉刷 98010.52m2 、楼梯粉刷 68744.4m2 、更换落水管 8256m 、更换单元门 247 樘、更换单元窗 270 扇、更换室内供热管线 10004.6m 、更换楼内排水管 22444m 、楼体内外线缆梳理 247 项等其他内容。
2.5 计划工期: 16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5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20 个工作日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对本项目进行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现场服务、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7 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3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3 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3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3 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3 年 01 月至 2023 年 03 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其余人员按工程实际情况自己配备,要求不少于 5 人,其余人员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其他人员仅需填报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和“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且配置表和承诺书中的人员配置须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落实相关要求 , 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 / )”、“信用黑龙江(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 /shixin/ )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3.4.3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2022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 2020 、 2021 、 2022 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限之后的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单位;
( 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5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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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和平街 100 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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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57 号与玉山路交叉口盟科汇 A 座 505 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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