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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平山实验林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公告

  • 2024-12-24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平山实验林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公告

项目编号: 0222HW20244385-01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森工平山林旅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自卸货车柴油三轮车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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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平山实验林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 供应商 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平山实验林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 .2 项目编号: 0222HW20244385-01

0222HW20244385- 02

1 .3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森工平山林旅有限公司

1 .4 代理机构: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 .5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 .6 采购预算: 第一包 5万 元 、 第二包 12万元 ( 含税等价格 )

1 .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注: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 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第一包: 2台五征牌柴油三轮车 第二包:1台福田牌自卸货车(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5个日历日内。

2 .3 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皇家鹿苑景区

2.4 付款方式: 第一包:同生效后,先支付合同金额 50%货款;提车前支付合同金额剩余50%货款。第二包:合同签订后 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

2.5发票要求:正规车辆发票

2.6质保期:1年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 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须为所供品牌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单位授权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实体店铺,有现车(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4)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 5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官方网站( )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 6 ) 供应商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 7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8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 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 /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 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 、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第二包: 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 /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 、 响应文件 的递交与审核

7 .1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4年 12月28日 9:00

7. 2 响应文件 审核时间: 2024年 12月28日 9:00

7 . 3 递交 响应文件 的方式:以邮件形式 (PDF版)提交, 邮箱 : 405530967@qq.com

7 . 4 响应文件 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 响应文件 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 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 . 响应文件 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 “ 响应文件 格式 ”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 响应文件 P DF 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 . 邮件标题须注明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 、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供应商

采购人对 供应商 递交的 响应文件 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 供应商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 、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10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00至2024年12月28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1采购人按照 报价最低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 .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 采购人可 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 供应商 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 1 、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 供应商 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 供应商 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 2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 其他 网址转载无效。

13、 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 本项目 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 内提出。

14、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森工平山林旅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皇家鹿苑景区

联 系 人: 张家铭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张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87200285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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