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KC-20250527055237-113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5-05-27

项目名称: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KC-20250527055237-113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45103

招标公司: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项目地区:黑龙江 鹤岗

免费查看原文

一、合同编号: KC-20250527055237-1131

二、合同名称: KC-20250527055237-1131

三、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45103

四、项目名称: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南山路与永昌路交口处北侧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17委林业局102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3(台) ¥2,216.26 ¥6,648.78 车辆保险

合同金额: 6,648.78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肆拾捌元柒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7日至2026年05月27日

履约地点:鹤岗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b0647228b529f2ae06aa23949dc8ad40.pdf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27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