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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民法院KC-20250529075903-56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2025-05-30

项目名称: 集贤县人民法院KC-20250529075903-56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45367

招标公司: 集贤县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项目地区:黑龙江 双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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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KC-20250529075903-5618

二、合同名称: KC-20250529075903-5618

三、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45367

四、项目名称: 集贤县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集贤县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奋斗路3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安邦荣福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项) ¥2,656.25 ¥2,656.25 满足法院用车保险需求(交强险、税费、商业险)

合同金额: 2,656.2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30日至2026年05月30日

履约地点:双鸭山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c9d5e899b1718d4e7293c79a5453be56.pdf

集贤县人民法院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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