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三批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 2025-06-04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三批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T-XM-JJCG-HW-202505-0682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项目地区:黑龙江 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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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三批采购项目 ( 以下简称 “本项目” ), 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一分部碎石第三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505-0682
2.3项目概况: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K140+000-K151+000路基、路面基层工程,路基施工需要采购碎石。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碎石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元 /m³)
最高限价 (元)
A1
碎石
0.5cm-1cm
2000
m³
132
836,000
碎石
1cm-2cm
2000
m³
143
碎石
1cm-3cm
2000
m³
143
注: 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④ 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或提供承诺书。
2.5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年05月31日(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6 交货 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 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查询方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 “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2.3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6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 -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2.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合同包同时竞价。 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 .1采购 文件 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
5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 ” ) 已 注册 并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 的 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未注册的 供应商需在 采购服务平台 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 办理 完成 CA数字证书后 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 , 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
5 .3采购文件 工本费:不收取
6.竞价保证金
6 .1 竞价 保证金的递交: 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0,000元 。
6.2 竞价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 。
6.3 竞价 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 ①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 竞价 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② 竞价 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合同包的账号均不相同。 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 竞价 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④ 竞价 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7.1 递交 资格申请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6月11日09 时 00 分 ;
7 .2 资格申请文件 审核时间: 2025 年 06月11日 09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06月11日 11 时 30 分;
7 .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数字证书 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 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 PDF版) 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4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
8.竞价安排
8 .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 .2 最高限价 : 836,000 元人民币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 最高限价 )。
8.3竞价时间: 2025 年 06月11日 13时00分至 2025 年 06月11日 14时00分。
9.确定成交供应商
9 .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 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 货物或 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其他
本项目通过 采购服务平台 实行 全流程电子 招采 ,注册 、 CA办理及 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 — 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 门户网站下方 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 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 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 建设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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