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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电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 2025-06-05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电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灯具自动栏杆机工控机

项目地区:黑龙江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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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 2025年机电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单位批复本年度预算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 2025年机电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2025年机电非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采购项目

2.2 采购 内容:扫码枪 8台、灯具40盏、UPS电池596块、工作站4台、ETC天线3套、空调1.5P2套、工控机2套、自动栏杆机2台、车道费额显示器6套、显示器35台、组合配电柜2套 , 详细内容见 询比采购文件 ;

2.3 供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

2.4 供货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2.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7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 95%合同额,剩余部分质保期过后一次性支付。

2.8采购预算:889650.00元(含税)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近3年内(2022年 6 月 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 6 月 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询比,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同时参与询比,则相关询比均无效。同一标段中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询比,如同一标段中设备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询比,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 2025年 0 6 月 0 6 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 0 6 月 1 0 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伍仟 元( ¥ 1 5 000.00 元整)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 月 13 日 13 时 3 0分;

5.3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 1)保证金应按《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 2)潜在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报名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 4)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及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6 月 13 日 13 时 3 0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

9.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 全流程电子招采 ,通过采购服务平台( /)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0.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齐运营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 117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星光耀二期写字楼B座27层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分机号8105

电子邮箱: zdgxheb@163.com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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