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 2025-06-30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0222HW20252209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黑龙江 牡丹江
医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设备采购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209
1.3采购人: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亚闻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55万元;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清单参数)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0日内完供货安装。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2.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一致)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7月3日16:00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4:00
7.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7.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开启时间:2025年7月4日14:00
8.2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9、响应文件的评审
9.1评审时间:2025年7月4日14:00
9.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
联 系 人:孙玮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 理 机 构:黑龙江亚闻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威虎山路7-107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