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1标段招标公告
- 2025-07-17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5G智慧路灯项目01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AH20250714001-1
招标公司: 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5G智慧路灯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大兴安岭
1. 招标条件
本 次 招标项目 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 5G 智慧路灯项目 01 标段 ,项目业主为 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进 行公开 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JAH20250714001 -1
2. 2 项目概况:在新林区道路旁, 建设约 20000 根 5G 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 ,每根路灯杆高约 12 米,每根占地面积约 1 平方米。单个路灯式标准杆配套装机容量 10KW 的微风及光伏发电机组,所产电量供路灯照明,多余电量接入电网。项目总用地面积 2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 本次招标 为 01 标段, 建设约 1 0000 根 5G 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 , 投资额为 134200 万。
2. 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 - 采购 - 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项目所属行业的标准、要求、功能和规范。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内容 ( 并网接入专项方案除外 ) 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测检验(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2. 4 计划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止;本标段 施工工期: 1095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 5 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
2. 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01 标段 。
2. 7 质量要求:合格
2. 8 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1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 ④ 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 新能源发电 )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或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 ) 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3 参与本工程人员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 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
3.3.3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 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投标相关人员社保声明函(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3 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签字盖章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 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7. 其他要求: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 电子邮件领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全部加盖公章以 PDF 的格式发送至邮箱, 865513481@qq.com )。 然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4. 3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个标段售价 1 500 .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截止时间 : 2025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
5.2 递交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 2-B3 栋 1811 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
7 . 联系方式
7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中应建新能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与重庆路交汇处国开公馆综合楼
联 系 人: 穆友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 2-B3栋1811室
联 系 人: 洪琼怀
2025年 0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