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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合同公告

  • 2025-08-23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52577

招标公司: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标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保险服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项目地区:黑龙江 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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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KC-20250821022738-30340

二、合同名称: KC-20250821022738-30340

三、项目编号: ZJXD-2查看完整信息-052577

四、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东山区东山路1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27委10组新鹤C区人寿财险办公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876.5200元

合同金额:0.57530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鹤岗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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