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垫层一工段场内运输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 2025-08-25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垫层一工段场内运输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T-XM-JJCG-FW-202501-0641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垫层一工段场内运输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垫层一工段场内运输采购项目 , 经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批准 ,资金来源 企业 自筹 ,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公开邀请 合格 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 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运输数量 (m³)
平均运距( KM)
控制单价(元)
计价方式
控制金额(元)
运距计算描述
备注
1
级配碎石
/
95000
8
10.5
运距 10 公里以内(不含 10 公里):第一公里 3.5 元,每增加 1 公里加 1 元
运距 10 公里~ 15 公里(含 15 公里): 1.0 元 / 公里 .
997500.00
运距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计:
997500.00
997500.00
注: 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②以上运输量为计划运输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含运输费、装卸费、驾驶员工资、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④运输过程中所涉及到交警、路政等相关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
2.2 项目编号: JT-XM-JJCG-FW-202501-0641
2.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 运输地点: 黑河市孙吴县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标准 : 投标人保证运输车辆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车辆 ,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 997500.00元人民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3 )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 (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受近三年时间限制。
( 8) 近三年( 2022 年 8 月 1 日~递交 资格申请文件 截止日)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9) 其他禁止情形 (如有) : / 。
3.3本 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如有):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 . 1采购获取时间 : 2025 年 8 月 26 日 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 ;
4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 ”) 已 注册 并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 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 采购服务平台 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 办理 完成 CA数字证书后 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
4 .3采购文件 工本费: 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 1)☑要求递交
5.2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29日8时30分 。
( 1)意向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按时并足额一次性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 2)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获得的银行账号均不同)
(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 4)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非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均视为无效交纳,其递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3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5.4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 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全额退还。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 递交 资格申请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
6 .2 资格申请文件 审核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8 时 3 0 分 至 10 时 0 0 分 ;
6 .3 资格申请文件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 资格申请文 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数字证书 登录 采购服务平台 ,将 资格申请文件 电子版( 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 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 ,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 .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 .2 最高限价: 997500.00 元 ;
7 .3竞价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至 12 时 00 分 。
7.4报价方式: 含税价 。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 .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
8. 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 或 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 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 货物或 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 2) 采购内容;
( 3) 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 4) 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 5) 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 6)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限;
( 7) 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 8)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9) 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 本项目通过 采购服务平台 实行 全流程电子 招采 ,注册 、 CA办理及 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 — 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 门户网站下方 技术支持电话。
13.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399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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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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