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 2025-08-26
项目名称: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5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
项目地区:黑龙江 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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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招标类型: 设备租赁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025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经办人: 张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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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
竞价 采购 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23 ) 的有关规定 ,对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 (以下称 “ 采购人 ” )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 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采 购 人: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
1. 2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2025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重型半挂牵引车租赁项目
1. 3 项目编号: CG-2025查看完整信息
1.4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名 称
规格
型号
计划运输 数量
(单位: m³ )
工作内容
暂定 预算含税单价(元)
暂定 预算 含税金额
(含 税:元 )
备注
重型半挂牵引车 租赁
/
9000
各种规格 碎石 运输
58
522000
规格型号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暂定运输数量、金额,以实际运输发生为准。
重型半挂牵引车 租赁
/
7000
砂砾 运输
28
196000
暂定运输数量、金额,以实际运输发生为准。
重型半挂牵引车 租赁
/
40 00
中粗砂 运输
30
120000
暂定运输数量、金额,以实际运输发生为准。
合计
20000
838000
注:上述预算单价、预算总价均含税。
1.5 供货期: 2025 年度,具体 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
1.7 其它要求:
1.7.1 租赁 标准: 能够满足采购人工作内容的要求,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指定的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且不允许有损耗 。
1.7.2 结算方式: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规定,采购人需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交货后采购人现场人员按车次开具收运料单(三联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成交供应商运输车辆操作手。采购人签认的收运料单为结算的唯一凭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票据不能随意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
1.7. 3 计量方法:以 采购人 实际过磅数量按照折算系数折算成体积数量 (折算系数以 采购人 实测数据为准) 或采购人现场检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载方数 。
1. 8 履约担保
1. 8 .1 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 8 .2 履约担保金额: / ;
1. 8 .3 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 5 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 8 .4 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 5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 9 付款方式及时间
1. 9 .1 付款方式: 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开具 与 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 ( 发票 税率 与签订合同税率一致 )成交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采购 人 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网银支付 。
1. 9 .2 付款时间: 采购人收到合格 运输货物 后 完成指定施工任务 且 成交供应商 满足 1.9.1 内要求, 采购人 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 成交供应商 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 采购人 工程进度款时, 采购人 延期支付货款, 成交供应商 应予理解,并免除 采购人 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
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 采购预算: 838000 元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 1 % 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 ( 1 % 增值税率) 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 1 % 增值税率 ,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3.3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签约合同价 =[ 竞价价格÷ (1+1%)]*(1+ 实际开票税率 )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 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1 良好的资金运转体系,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12 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随时准备好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场,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场后具备完全施工条件。
4.13 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相关文件。
5. 意向供应商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者, 请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16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 ,在 “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 (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 加盖公章) :
5.1.1 营业执照;
5.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
5.1.5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 )查询结果为准;
5.1.6 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 / )查询结果为准;
5.1.7 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8 保证所提供重型半挂牵引车无任何产权纠纷 (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
5.2 报名时需将以上 5.1 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 除此之外 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U 盘,邮寄至 项目部,以项目部实际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
5.3 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 采购文件 : 不收费。
( 2 )交易保证金 : 不收费 。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代理机构只有对样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审核,若未通过样品审查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将不予审核。
5.4 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 5 日内无息退回。
6. 竞价安排
6.1 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 竞价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16 时 3 0 分 至 2025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 0 分 ( 北京时间 )
6.3 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 )进行注册、报名;
6.3.1 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 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 按照满足采购需求 “ 报价最低、时间优先 ” 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 三 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 三 家,按流标处理。
9.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 收费声明
11.1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4519 0798 9010 000
注:
① .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 示例: CG - 20250403 - 03425) 。
② . 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 + 招标编号 (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 - 20250403 - 03425) 。
11.2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 万元以下
按 200 元 / 次收取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按 500 元 / 次收取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按 2000 元 / 次收取
500 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 0.1% 收取
1 2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孙吴县分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环城西路 66 号
联 系 人: 张 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存异 、 监督管理人 :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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