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
- 2025-09-04
项目名称: 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
项目编号: QT1204G250829001001
招标公司: 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绥化
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
发布时间:2025-09-04 15:54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1204G250829001001
一、招标条件
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由“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伦市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海发改[2025]47号批复实施。招标人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人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海伦市省道 S309 路南,海伦市垃圾处理厂院内。
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15900m?,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 1200m?,垃圾处理主厂房建筑面积 14380m?,门面房建筑面积 80m?, 门卫计量室、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 240m?,其余为绿化面积、硬化面积以及室外三网。日处理 300 吨生活垃圾。
3.投资规模:经测算按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运作,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751.35万元,建设投资为20134.09万元(土建工程为 5570.00 万元,设备及安装投资 14564.08万元)其他费用为 1069.66 万元,预备费 1431.1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116.42 万元。
4.运作模式: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
5.合作期:本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39年,共计40年。
6.项目运营维护: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项目设施安全、 高效、稳定运行。
7.招标范围:项目合作期内,实施主体对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进行监管,并负责项目公司成立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权益、技术资料等移交给实施主体。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质量要求:
建设期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运营期环保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和环境破坏
10.技术要求:垃圾处理采用垃圾裂解方式资源化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融资能力要求:具有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额度不少于19751.35万元;
(3)资本金证明:提供本项目
(二)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的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或者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此部分资金用于完成项目资本金出资。
2、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3、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保证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8、本次招标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投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尤家街爱达壹号AS7栋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hljpy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