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组六组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组六组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DS_CQ_2025_S_5801
招标公司: 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绥化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组六组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组六组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ADS_CQ_2025_S_5801
1.3采 购 人: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80,643.30元(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建设规模:兴华村5组6组道路全长1.881公里,4.0米宽,白色路面。
2.2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兴华村民委员会5组、6组。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合同签订人员进场后预付10%价款;工程完工50%后支付至合同金额50%价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
2.7质 保 期:1年。
2.8其 他:无。
1.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6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8日9:00至2025年9月10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注: 审核人选择“金鹏聪”。 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 在项目网站公告附件处自行 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1.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5.2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 对公账户 缴纳保证金,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响应将被否决。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403261001555
账 号:9230000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备注摘要中项目名称过长可简写)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13:30至14:00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6.3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7.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5年9月11日14:00时
7.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8.踏勘现场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意向供应商可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审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2家,询比采购活动中止。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 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安达市火石山镇兴华村
联 系 人:侯金柱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金女士、王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872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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