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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2025-09-05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SZSG0000G250903002001001

招标公司: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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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5-09-05 14:55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000G250903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由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克山发改审〔2025〕00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政府投资及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2025-2026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克山县

2.3 建设内容:

1、改造庭院供热管网9200米,管径为DN25-DN450,其中(1)改造管径为DN25-DN450的直埋预制保温管共计5796米,涉及美莱湾、新民家园、尚水一品等7个小区,(2)改造管径为DN50-DN150的焊接钢管共计3404米,涉及新民家园、尚水一品、粮库家属楼、晟豪一期等9个小区;

2、改造供热单元立管10600米,管材为焊接钢管,管径为DN40-DN100,涉及新民家园、中超绿洲、东市场等7个小区。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45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26,988,616.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承诺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9月05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月12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6日 09 时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 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 年 09 月 26日 09 时 00 分。

6.3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 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 参与本项目投标。

9.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中标企业未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 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要求履行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的,解除 合同。

9.4 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克山县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森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SYXMGL888888@163.COM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 称:克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克山县克山镇 1 街 8 委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 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 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名 称:克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克山县克山镇 1 街 8 委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1355306333@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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