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三次)
- 2025-09-06
项目名称: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哈产委采(2025)第0707号
招标公司: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交车轮胎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三次)
【信息时间:2025-09-0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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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 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三次) 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三次) ;
1.2 项目编号: 哈产委采( 2025)第 0707 号
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3042500 元 (含税)
1.5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 6 交货时间: 签订采购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全部供货完毕
1. 7 交货地点: 按招标人需求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哈尔滨市),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九三五仓库、和兴路仓库、先锋路仓库、哈南仓库、江北仓库等
1.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1.9 质保期: 2年或15万公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供应商所投轮胎必须具有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认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符合技术参数标准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轮胎照片、质检报告、轮胎技术指标说明、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品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具有轮胎厂家直接授权经销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2.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 8 月 1日至报名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6轮胎生产时间为供货当月前六个月内生产的。(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 供应商 , 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 / ,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 /、 / ,到网站首页 “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 询比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2、 供应商 需在 202 5 年 9 月 5 日 09 时至 202 5 年 9 月 9 日 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 询比文件 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 通过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 。未按要求购买 询比文件 并登记备案的潜在 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 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 /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02 5 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供应商 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 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 。
4.2 请各 供应商 代表在 前 款( 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 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 时间: 同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询比会议 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 1号评审会议室 。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6、其他
潜在 供应商对 询比文件 有异议的, 认为 询比文件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 /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维修分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 30号
联系人: 仇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瑞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 道里区前进路副 65号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附件开具发票所需信息.docx 附件: 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