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 2025-09-07
项目名称: 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项目编号: NY0114G250905001
招标公司: 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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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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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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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0114G2509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以 《关于木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 》(哈农复 (2025)33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为 超长期国债资金 。 招标人为 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木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2.2 建设地点: 木兰县柳河镇、建国乡境内
2.3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14万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划分 一 个 标段 。
2.7 本项目 招标控制价 : 23,331,012.59 元
2.8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总工期 456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94号 ) 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 级及以上资质 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乙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提供近 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明细) ,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由投标单位自行 将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 建造师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 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须提供岗位证书、 质量员(质检员) 须提供岗位证书、 安全员 须提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 。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 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 7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 : 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 ),在网站首页 --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 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投标人操作视频。
10 . 联系方式
监督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雷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木兰县爱政街 7号
联 系 人:张文研
联 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财富中心 A座1411室
联系人: 李泽罡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hljsanx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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