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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 2025-10-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 SZ0300G251014001001

招标公司: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仪器设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

项目地区:黑龙江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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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发布时间:2025-10-21 14:51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300G25101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 已由 牡丹江市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牡西安区发改审批 [2023]19 号文件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为 政府一般债券 ,资金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 构为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仪器设备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2 交货地点 :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新立村、桥头村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2 套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4 交货 日 期 : 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供货 。

2.5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运输 (含装卸车及 运至指定安装地点) 、 税金、指导安装、 调试 、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2.6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

2.7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8 最高投标限价: 31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协议或授权书;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 面形 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 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 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 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 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 序。

6.2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6.3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7. 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创兴路 2 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102 号

联系人:招标部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yejie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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