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航延旅客地面运输【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10-22
项目名称: 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航延旅客地面运输【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4009973
招标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航延旅客地面运输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航 黑龙江分公司航延旅客地面运输(二次) 。
1.2 项目 编号: CZ202400997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采购 3家具备客运运输资质的供应商,当 南航 航班 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发生延误 时, 供应商负责提供航延 旅客 地面运输服务, 将旅客送至航空公司指定地点,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采购金额上限: 200000 元 /年,2年合计 400 000元。 按照成交供应商排名进行合同份额分配。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单价限价
(单位: 元 /人 /单程 )
报价方式
备注
1
候机楼 - 机场附近 宾馆
( ≤20公里内 )
按需
10
单价限价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区间 0 %-100%
2
候机楼 -市内的宾馆
( > 20公里,≤50公里 )
20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供应商 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 ,有效报价范围: 0 % < 折扣 ≤100%, 折扣须报整数百分比(如 95%等,对于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供应商 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 例如,折扣填 97%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 内容
服务 地点
服务 时间
1
航延旅客地面运输
哈尔滨市
服务期限 2 年。 服务期内供应商 24 小时提供航延车辆运输服务。
发生 航延时,供应商在 接到采购方用车电话后安排服务车辆, 第一辆车需在 30 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第二辆车需在 50 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
1.7 合同期限: 2025年12月4日至2027年12月3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 询比文件 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 被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 严重失信 ”(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2. 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 平台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 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比文件 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 需 具备 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 客运 经营许可证》 。 【 须 提供 有效的资质证明 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询比报价,转包、分包 。
2.10 供应商 投入本项目车辆必须为 询比人 自有车辆 。 【 注意:提供拟投入车辆状况并加盖公章,须提供购车合同及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详见格式 十 六 、 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表。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询比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 询比文件 时间: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 询比文件 ;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 询比 。
3.2 询比文件 获取途径:
详见 /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 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 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 供应商 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 询比采购 程序终止。 并 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工作区南航地服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杜杰 , 查看完整信息 359
7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7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太平国际机场工作区 南航地服楼
采购人 : 杜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黑龙江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34号南航黑龙江分公司309室
7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