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施工监理
- 2025-10-24
项目名称: 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司: 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地区:黑龙江 双鸭山
友谊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25-10-24 09:59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地址
友谊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 项目 友谊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 已由 友谊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 友谊县 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二批)工程 可研报告的批复》友发改字 〔 2025 〕 9 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和地方自筹 。 招标人为 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乡道 Y009公路庆丰村—东建村段、县道X501公路水稻分场—同哈公路段。
2.2建设规模: 本次提质改造工程包含 2条公路,总里程建设里程17.237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利用旧路路基进行路面挖除新建、路面帮宽,现有路面、桥面的维修加铺,以及道路沿线安全设施和路域环境的维修整治。本项目2条公路具体建设规模分述如下:乡道Y009公路庆丰村—东建村段约6.6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46.497千平方米;利用小桥23m/2座;平面交叉32处。县道X501公路水稻分场—同哈公路段约10.58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76.067千平方米;利用小桥10.4m/1座,利用涵洞10.8m/1道;平面交叉55处 (以施工图纸和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 。
2.3本工程计划工期:202 5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10 月 3 0日。共计 344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目标要求: 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合同,工程交工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的优良标准。
2.5安全目标要求: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关于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划分: 本项目划分 为 1个 标段。
2.7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4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 201 1 〕 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 三 年( 202 2 年 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 /竣工日期为准)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
3.1.3信誉最低 要求 :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 3 )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 ( 202 4 年 )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 4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 ”网站(w w w.creditchina.gov.c 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4主要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 、 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依法在 本单位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 5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
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 总监办工地试验室主任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总监办工地试验室主任 具 有交通运输部公路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的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3.2 本项目 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采用技术标( 监理大纲 )暗标盲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电子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 / ) 进行网员注册 , 并领取 CA 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 2 5 年 10 月 24日13 时 00 分至 20 25 年 10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5.1.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 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5. 3 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14 日 09时 00分 ;
5. 4 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的 同时 。(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公 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 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监理工程师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 名称和 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如有) ;
(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 其他说明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友谊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挹娄大街二号
联 系 人: 武先生
联系电话: 0469- 5993312
监督部门:友谊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69- 2615103
招标代理:黑龙江创历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侧种子公司二楼
邮政编码: 1551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