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自卸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自卸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51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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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自卸车租赁项目招采公告
招标类型: 设备租赁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0251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经办人: 李雷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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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 “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自卸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20251查看完整信息
1.2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诏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自卸车租赁项目
1.3机械租赁明细如下:
名称
数量
运输时间
工作内容
含税
不含税价格
税率
税额
价税合计
备注
( m³)
(月)
单价
自卸汽车租赁
67360.55
2025. 11 . 05 -
土方
2.96
2.72
9 %
16463.17
199387.23
运距 0.8 km,本合同最终付款金额以最终结算方量为准
自卸汽车租赁
26796.4
2025. 11 . 05 -
水稳基层
6.88
6.31
9 %
15222.32
184359.23
平均运距按 4.5 公里计算,单价为3.0元*公里+(X-1)*1.0元 , 本合同最终付款金额以最终结算方量为准
自卸汽车租赁
299.94
2025. 11 . 05 -
改路混凝土
6.67
6.12
9 %
165.19
2000.6
平均运距按 4.5 公里计算,单价为3.0元*公里+(X-1)*1.0元 , 本合同最终付款金额以最终结算方量为准
合计
31850.68
385747.06
1.4 自卸汽车租赁 服务费 组成 :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 9 % 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5使用期限:计划期限为租赁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施工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
1.7 自卸汽车租赁 服务费 的结算:运输服务费的结算,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结算入账情况,及时支付资金,保证采购方的施工生产。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1.8 自卸汽车租赁 服务费 的支付方式:网银,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发票。
1.9本次设备租赁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租赁所需的设备。
1. 9 .1.委派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意向供应商 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 意向供应商 负责,与 采购人 无关。
1. 9 .2.按照 采购人 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 采购人 的施工生产。
1. 9 .3. 意向供应商 应与其操作手订立雇佣合同书,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并为其发放工资。
1. 9 .4. 意向供应商 驻 采购人 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 采购人 要求完成工作,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的, 采购人 有权通知 意向供应商 更换工作人员, 意向供应商 应立即更换人员。
1. 9 .5. 意向供应商 应保证租赁设备状况良好,随机附件、随机工具、证照齐全并合法有效。向 采购人 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设备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1. 9 .6. 意向供应商 应为租赁设备做财产保险和第三者意外保险。非 采购人 故意造成的租赁物毁坏损失 由意向供应商 承担责任。在设备租赁服务期间,因 意向供应商 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 意向供应商 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 9 .7. 意向供应商 应按 采购人 要求做好租赁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保障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意向供应商 接到 采购人 机械故障维修通知后,负责 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租赁期内,机械的维修、保养、零配件及修理费用由 意向供应商 自行负责。
1. 9 .8.租赁设备进入施工场地途中及 意向供应商 操作手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给 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 (直接损失以及 采购人 先期垫付的费用 )由 意向供应商 承担。
1. 9 .9. 意向供应商 在进、退场途中及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 意向供应商 承担责任。
1. 9 .10.因设备故障事故,造成 采购人 经济损失的,由 意向供应商 进行赔偿。
1. 9 .11. 意向供应商 应在接到 采购人 退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因 意向供应商 拖延而发生的费用由 意向供应商 自负。
1.10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10.1租赁总金额(含 9 %税)
1.10.1.1报价总金额为清单中设备的合计总金额;
1.10.1.2清单中的单价为设备到场价格(含税一票制);
1.10.1.3清单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税率 9 %计算 ;
1.10.2付款方式:
1.10.2.1每月20日为结算日, 支付方式为网银,供应商出具收据、正规发票。 按照最终结算方量,乙方按第三条中第 3条与甲方办理结算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收到发票后36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5%,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5%作为发票风险保证金,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后,待税务机关一年发票风险筛查期过后,再予以支付发票保证金,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在计算利息
二、采购方式: 竞价招标
三、采购预算 : 385747.06 元( 叁拾捌万伍仟柒佰肆拾柒元零角陆分 )人民币。
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包含设备进退场费用、税费( 9 %增值税),包含乙方人员食宿费、保险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用及修理费、保养费及零配件费用、临时用电费用、包含耗材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四、供货时间和地点:
4.1供货时间: 按照采购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供货时间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视为弃标)。 按照采购人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加盖公章) :
5.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以及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三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4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1 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2 经采购人对企业规模、信誉度、设备可靠性等审核通过,供应商才能参于本采购项目。
5.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报表 以及完税证明 。(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
5.1 4 意向供应商至少有一项本次采购货物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佐证材料。(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 10 月 25 日 1 4 时 00分至2025年 10 月 31 日 1 4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6.2采购文件费:/。
6.3采购文件费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6.4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6.5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 /
企业税号: /
开户行 :/
账号: /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 +汇款用途(采购文件费及保证金),必须公对公打款,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6.6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45查看完整信息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2025查看完整信息)。
(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 3)(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CG-2025查看完整信息)。
( 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万元以下 按 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按 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按 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 0.1%收取
6.7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七、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评审: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 10 月 31 日 1 4 :0 0
7.2 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将符合采购公告中第一章第五条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做成规范的资格文件 ,并上传资格文件的扫描件(文件名称命名要求:企业名称 +项目编号 )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 385747.06 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竞价时间: 2025年 10 月 31 日 1 5 :00--1 6 :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价有效,资格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8.5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8.6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智慧采购平台系统( )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龙华路 26号
联 系 人: 李 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管理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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