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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施工(第四标段)

  • 2025-10-27

项目名称: 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施工(第四标段)

项目编号: SL0401G251021001001

招标公司: 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

项目地区:黑龙江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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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施工(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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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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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SL0401G251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 已由《关于同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5]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来源 为 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 ,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单位为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补充设计施工(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 :八岔乡新颜村 、金川乡金珠村、金河村、银川乡永华村

2. 3 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缮砂石路 44 条 , 长度共计为 25.449 km。(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 25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 5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 36 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 四个 标段;

2. 8 招标控制价 : 第四标段 人民币 12348810.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

3.4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 ( 提供承诺函 ) 。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10 月 27 日 21 时 00分至202 5 年 11 月 03 日 21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开标方式、时间

6.1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线上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09时00分 。

6.3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其他事项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查看完整信息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查看完整信息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 45号

联系人: 孙 女士

电话 : 045 4-8888177

电子邮箱: hljbzgc@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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