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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鲜肉类(建组)项目询比公告

  • 2025-12-18

项目名称: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鲜肉类(建组)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4012000

招标公司: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鲜肉类猪心牛腩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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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 代理机构 ”)受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 现对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鲜肉类(建组)项目进行 询比 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鲜肉类(建组)项目。

1.2 项目 编号: CZ2024012000。

1.3 项目类别: 货物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 选取 3家 供应商 为哈尔滨分公司提供 鲜肉 采购及配送服务。 供应商 评分排名仅作为建组入围资格排名,选定 中选 候选人排名前 3家 供应商 签供货合同(每月选定其中 1家作为当月供应商)。不足3家时, 采购 人将继续补 采 直至选取 3合格 供应商 。项目预算: 150 万元 ,签订 2年 框架合同,结算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需求清单为 不 含税价,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5.1采购清单(仅适用于合同首个周期,为 合同生效后 31日的执行清单 )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规格

合同首期配送的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斤)

1

后丘精肉

11.8

2

里脊

12.8

3

两清五花

11.6

4

下五花

12.6

5

肉馅

11.1

6

前肘子

11.3

7

半精排

12.48

8

猪肝

4.7

9

猪心

7.7

10

前槽精肉

10.8

11

带皮前槽

10.4

12

去皮前槽

11.3

13

里脊片

13.3

14

猪上五花

11.8

15

梅花肉

12.7

16

去皮五花

12.8

17

精肉丝 /片/块

11.6

18

后肘子

10.9

19

龙骨

10.0

20

脊骨

8.7

21

猪骨棒

8.7

22

猪脆骨

17.3

23

精排

22.7

24

猪大肚

24.18

25

猪肥肠

21.1

26

猪腰子

13.2

27

护心肉

20.0

28

猪耳朵

17.5

29

大油

7.3

30

牛上脑

28.08

31

牛肩肉

27.3

32

牛腩

27.3

33

牛肋条

27.3

34

牛里脊

35.0

35

牛腱子

35.1

36

牛骨棒

6.2

37

牛大肚

31.2

38

鲜羊肉

32.5

39

羊腩

32.7

40

羊排

31.5

41

羊排肉

34.6

42

猪头肉(去骨)

15.6

43

牛胸口

31.2

注 : 1、以上均为 【 不含税价 】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供应商 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 ,有效报价范围:折扣 ≤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 1 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 2 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供应商 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 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 不 含税结算单价 等于其 不 含税单价限价 *97.5%。

4、 分配原则:

① 合同配送首个周期:本次报价为供应商合同期首个周期的执行价(首个周期为合同生效后 31日),按中选供应商折扣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名。首期配送按以下方式执行:第一名配送机关、机场餐厅16日,第二名配送机关、机场关餐厅10日,第三名配送机关、机场关餐厅5日。

② 合同期内配送量 分配 和价格调整 原则 :除合同配送首个周期外,后续 的执行价和 配送 量由使用单位根据《 哈尔滨分公司建组项目定价实施细则 》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 确定。

5 、定价会具体流程详见《 哈尔滨分公司建组项目定价实施细则 》。

6 、 供应商 不得擅自更改中标后的价格。 供应商 按 采购人 的订货量供货,并保证 按时配送最新鲜的 货物。本项目报价包括 但 不限于货物、人工成本、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税费、售后等服务期间 发生的 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 供应商 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而产生额外费用,均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采购人 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 导 致的风险。

7、 采购人 在合同期内如因业务 变更 ,需调整或终止部分区域的 原材料 食材采购配送,将提前一个月告知 供应商 , 供应商 须充分考虑到此类经营风险,且不能追究 采购人 违约责任。

8、本项目 供应商 评分排名仅作为建组入围资格排名,具体配送量按照 《 哈尔滨分公司建组项目定价实施细则 》 中的分配原则进行配送。 采购人 根据 供应商 数量平均分配额度签订框架合同,所有框架合同 含税总 金额为 150 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 采购人 有权在所有框架合同额度不超过 总金额的 情况下,以 《 哈尔滨分公司建组项目定价实施细则 》 的 考核 分配情况对 每个 框架合同 的 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6.1 交货 发点

序号

部门名称

地址

1

机场餐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工作区航空服务部哈尔滨分公司

2

市内餐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34号

除以上服务地点外, 招标人 有权随时通知 中标人 增减或变更服务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地点提供服务。

1.6.2 交货期

时间

要求

交 货 期

( 1) 采购人 根据实际需求,提前 1日将订单以邮件、钉钉、企业微信、金蝶系统等方式发送给 供应商 , 供应商 收到订单后在 1小时内进行回复确认,双方核对无误后, 供应商 在收到订单后第二个自然日【 8 】点至【 10 】点之间(结合 采购人 餐厅实际需求)完成配送。

( 2)在 退换货或 突发紧急情况下, 采购人 提出临时供货要求时, 供应商 须全天 【 24 】 小时内随订随送,自收到临时订单起【 2 】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

( 3)对于 采购人 每次发出的订单,无论订单配送量多少、配送距离远近, 供应商 均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 采购人 完成供货配送服务。

( 4)在法定节假日以及省、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 供应商须 具备短时间内及时供应大量物资的能力,以满足 采购人 的物资需求。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 询比文件 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 被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 严重失信 ”(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2. 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 平台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 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比文件 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 8 供应商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意: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9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注意:须提供 202 4 年 12 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扫描件一份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询比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 询比文件 时间: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 询比文件 ;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 询比 。

3.2 询比文件 获取途径:

详见 /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具体以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 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 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 供应商 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 询比采购 程序终止。 并 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

6 、联系方式

6 .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工作区航服综合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6 .2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 白云区 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7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 .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7 .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 交易 中心 801 室

联系人: 罗女士 , 020- 86125864

7.3 如 供应商 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梁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 . 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其他 说明 【注:以下条文仅针对已经报名本项目(即已经通过本平台获取 采购 文件)的 供应商 有效,如出现未获取 采购 文件但参与下述活动的, 采购 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询比 预备会

不召开

1.9.2

供应商 在 询比 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在【】年【】月【】日【】时前提交。

形式: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

1.9.4

现场踏勘

不踏勘

2.1

构成 询比 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供应商 提出疑问

形式: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前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 “招标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4.2.1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见第一章公告)

4.2.2

递交 响应 文件地点

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温馨提示:

① 本次 询比 ,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 本次 询比 ,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 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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