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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 2026-02-1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项目编号: GZ0100G26001

招标公司: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采购标的物: 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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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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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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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Z0100G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已由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 《关于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卫规划函 〔 2025〕43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建设单位)和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总承包单位 ) ,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重症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心理科普馆展陈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 哈尔滨院区院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45.57平方米。项目旨在打造一个“可感知、可互动、可疗愈”的心理科学普及空间,让心理学从书本走向生活。我们旨在通过深度沉浸与前沿科技融合的方式,将复杂的理论转化为直击心灵的体验。其中,构建“沉浸式全景体验空间”作为核心环境载体,利用五面环绕的视觉与声效系统,为参观者创造一个从物理上到心理上皆被包容的探索场域。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仿生人型机器人等智能交互实体,实现从环境沉浸到互动叙事的无缝衔接,让学习在全身心的参与中自然发生。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4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总工期:90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发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中所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设计文件及其深化(含设计审查等)等,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

2.采购:本项目范围内的场景还原、 展品等构 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

3.施工: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有场景复原、展陈内容制作、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沉浸式声光电系统及所有定制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期五(5)年的质量保修服务。 导视说明牌、标识牌、广告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500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7250000.00元,设计费2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之日状态为准))。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员工,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 〔 2019〕92号 文件中规定的 6类情形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合体投标单位 不得超过 2家(含2家) 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确定分工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 13 日 17时00分至2026年2月 27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6年3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年3月16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 开展 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3 投标人企业(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 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8.4 投标人企业(含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8.5 投标人企业(含全部联合体成员)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公布的结果为准。

8.6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的通知》(黑建规〔 2025〕3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施工资质单位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 ”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结果为准。公布的数据为准。)

8.7 投标人(含全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8.8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 》(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8.9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8.10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8.1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建设单位)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 5号

联系人:刘首辰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总承包单位 )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 150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 2号5层

联系人: 孙妍丽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项目负责人:孙妍丽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LJHLZB202400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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