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金山堡热源9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金山堡热源9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招标公司: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金山堡热源9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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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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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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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 - 金山堡热源 9 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项目编号: GZ0100G26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 - 金山堡热源 9 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 2025 〕 5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 - 金山堡热源 9 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
2.2 建设地点:金山堡热源厂。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 - 金山堡 9 台锅炉脱硫系统更新改造。(详见图纸、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2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脱硫系统冷态调试工作(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在 2026 年 12 月末前通过全部改造项目的性能考核验收。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不包括电气系统、自控系统及土建(构)筑物的设计,但需 按照初步设计深化方案并结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全程指导设计)、设备采购(含备品备件)、制造、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培训、税金及质保期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
符合排放废气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号: GB 13223-2011 );
《燃煤电厂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节能优化导则》 (T/CEC 1099-2025) ;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DL/T 5417-2009)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12-2014) 及验收标准 (GB 50224-2018) ;
防腐工程等关键工序,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技术协议》中规定的专项工艺要求(如喷砂等级 Sa2.5 等);
合同约定的《技术协议》及设计文件;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45716926.85 元,其中:设计费 290984.02 元,设备采购费 7302658.8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38123284.03( 包含暂列金 2991829.08 元,专业工程暂估 590000 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
3.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除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 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3.2.2 设计负责人: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 2026 年 01 月至 2026 年 03 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 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要求 ,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参与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 )
10. 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及其法定代表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 10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84518544 、 84503329 。
10.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jgweb/#/login ,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 277 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徐晓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日 期: 2026 年 04 月 07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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