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2026-04-08
项目名称: 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司: 黑龙江拜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
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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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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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9: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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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268
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拜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拜发改审[2026]3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拜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2026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拜泉县大鹅屠宰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豆产业园东侧、鸡讷公路北侧、规划东五路南侧、规划东四路东侧
2.3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775.31m,建筑基底面积15268.68㎡,新建总建筑面积15268.68㎡,其中:标准化厂房1#(1F)1栋,建筑面积5861.16㎡,含冷库,配套建设装饰、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标准化厂房2#(1F)1栋,建筑面积4641.36m,含消防用房,配套建设装饰、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池、柴油机组;标准化厂房#(1F)1栋,建筑面积4311.72㎡,含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装饰、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用房(1F)1栋,建筑面积454.44m,配套建设装饰、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设场区道路硬化14506.63㎡、围墙696m、大门、管网及消防、照明、安防及监控、化粪池、电缆、室外箱变等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实际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2026 年05月01日至2027年10月30日,总工期54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开标前15日内发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同时提供 2026年2月至 2026年4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则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投标人具备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7.1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3.7.2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7.3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4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7.5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8日16时00分至2026年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3.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3.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8.3.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建设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风险充份论证,结合企业自身能力,谨慎投标。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拜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西座609室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与征仪路交汇处大众新城小区102栋1层10号
联系人:丛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项目负责人:丛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10.投诉渠道
10.1线上渠道: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在网上提起投诉。
10.2线下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拜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拜泉县政府服务中心3楼建设工程审批专区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日 期:2026年 4 月 8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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