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1-06
项目名称: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
项目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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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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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运养车系统开发项目(二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为提升公司车辆维修养护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提升车辆使用寿命,寻找一家服务商,为 甲方 开发一款专门用于车辆维修和养护记录及工作流程管理的系统 “龙运养车”。要求具备以下功能:一、前端功能 : 包括外部客户端和内部用户端(预约更换轮胎、保养、预约洗车、预约维修功能)、员工 &技术员端(制定服务方案、签到、维护内部车辆服务功能)、专家组(判断服务价格)、商家端(维修订单竞价)、经理端(审核报价、指定维修商)。二、后端功能 : 包括用户管理、订单管理、车辆管理、门店管理、商家管理、进销存系统、预约大屏。用户端需要原生开发,包括 ios,安卓,鸿蒙,小程序四个服务端。管理端除正常功能外还需要一个在门店使用的大屏。三级等保测评、服务器及相关安全软件需要乙方承担第一年的费用。
采购预算: 20 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7个月。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4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 3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3.5 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3.6 与 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投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6 年 1 月 7 日 00时00分 至 202 6 年 1 月 1 3 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注册的 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注册的 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标包;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 000 元 。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
5.3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 6 年 1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加密、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 、 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1、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2、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 受理异议的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征仪南路 65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 7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 : 黑龙江省龙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 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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